差差漫画在入口页面弹窗下载_蜜芽尤物_麻豆国产传媒片在线看_男女做爰猛烈呻吟

位置:首頁 > > 新聞動態
權威解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問答(四)
發表時間:2024-05-17     閱讀次數:     字體:【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問答(四)




近期,有關區縣、有關單位來人來電咨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了解相關情況。經研究,現將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的答復意見整理歸納如下,供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部門有關同志、相關單位工作中參考。今后法律法規或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問:通過水泥窯協同處置屬于危險廢物的污染土壤,是不是必須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答:不是。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的規定,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染土壤的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水泥企業不需要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新、改、擴建屬于危險廢物的污染土壤貯存設施和協同處置設施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驗收,并執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622—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 30485—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GB 30760—2014)的規定,參照執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年第72號)相關規定,貯存設施貯存能力應符合《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指南(試行)》(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22號)要求,落實危險廢物識別標識、轉移聯單、臺賬記錄、應急預案備案等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要求。


問:用污染土壤燒結制陶粒有沒有針對性的污染防治標準?


答:利用污染土壤生產磚瓦、陶粒、筑路材料等建筑材料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HJ 1091—2020)的規定。具有物理化學危險特性的污染土壤應首先進行穩定化處理。利用單位應定期對再生利用產品進行采樣監測,產品中有害物質含量參照《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GB 30760—2014)的要求執行。利用單位應定期對場所和設施周邊的大氣、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進行采樣監測,判斷再生利用過程是否造成二次污染。


問:對位于工業園區內已經被認定為污染地塊的破產和關閉企業,在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可不可以暫時先開展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允許引進并審批工業項目,以盤活園區閑置資產?


答:工業園區內的企業破產或關閉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超過風險管控標準的,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仍為工業用地)、落實好風險管控措施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前提下,可以引進新的工業項目。但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租賃過程中,應當將土壤污染調查的主要結果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利于后期區分土壤污染責任。土地實際使用人在后續使用過程中應確保風險管控措施持續有效,采取日常監測等措施,確保污染不擴散。


-END-

來源丨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編輯丨盛雅環保



 
上一篇:新聞資訊|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重慶市動員會在重慶召開
下一篇:權威解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問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