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河包鎮粉條生產加工A區A8-02地塊位于榮昌區河包鎮粉條工業園區南側,占地面積約16691平方米(合25畝)。根據業主提供的規劃圖可知,地塊擬規劃為科研用地(A35),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故本次調查地塊按照第二類用地進行評價。
調查地塊內歷史上均為農用地,歷史至今均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產活動,調查地塊地形地貌基本未發生變化,歷史無變遷。參考鄰近地塊榮昌區河包鎮衛生院工程地質勘察報告,調查地塊內淺層地下水可能較豐富,主要受降雨和水塘補給,基于調查地塊內無明顯污染源,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徑,地下水污染風險較小,本次調查不考慮地下水。
根據《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固體廢物和土壤環境監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2021-06-04)及《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優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服務八條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環辦〔2022〕97號)的相關規定,以及基于對地塊的資料收集、現場了解與實地踏勘、潛在污染物類型等資料綜合剖析,本次調查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業廢水污染,以及歷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現場不存在污染跡象、不存在來自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等情形,調查認為調查地塊內土壤污染總體風險較小,可以免于采樣監測。
本次調查采用X射線熒光光譜分析儀(以下簡稱:XRF)、光離子氣體檢測儀(以下簡稱:PID)快速檢測儀器的方式,對地塊開展了現場快速檢測,快速檢測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現場快速檢測土壤樣品的各項污染物因子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以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結合資料分析、人員訪談、現場踏勘、現場快速監測等方式綜合分析,調查報告認為,調查地塊當前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要求。